繼廣州市多個區針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進行財政補助后,越秀區也終于迎來了相關政策。日前,《越秀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出臺。
《規定》指出,經市場監管部門在2018年6月1日當天及以后發出《電梯使用登記證》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增設電梯全體出資人可以獲得“一梯十萬元”的政府財政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關注了困難家庭,推出“10萬+”的政策。
越秀區電梯辦副主任陳海東解釋,除上述10萬元補貼外,對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難家庭,再對其所分攤的電梯增設設計費、電梯設備購置費、電梯工程建設費按規定給予補助。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補助,每臺電梯最高給予補助5萬元。這就意味著每臺電梯最多可能獲得15萬元的補助。
陳海東進一步解釋,對于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補助金額按照加裝電梯的出資金 額來確定。如一棟樓中有多個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則按照出資比例發放補助,但一梯不超過5萬元。
陳海東表示,《規定》是針對越秀區轄區內在國有土地上取得合法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合法報批手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層以上(含七層)、多業主、無電梯住宅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
此外,補助發放采用先建后補的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人在取得《電梯使用登記證》后向所屬街道辦事處提出補助申請,原則上要求同一臺電梯項目的所有補助申請由報建時出資人共同授權委托的牽頭業主代表統一辦理。
各街道在每月末將轄區內本月擬補助的名單和補助金額報區電梯辦備案;如涉及低保、低收入困難補助對象,經街道、區民政部門核實后還要由民政部門在越秀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區電梯辦將擬補助情況報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方可發放加裝電梯補助。補助申領具體流程如下:
【補助申領程序】
屬地街道辦事處受理電梯加裝項目的補助申請,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并加具意見。以下是居民要領取補助必須準備的資料:
1. 越秀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經費申請表;
2. 《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 《電梯使用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城鎮困難家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業主出資分攤方案原件(居委會蓋章)及復印件;
6. 正規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7. 其他證明材料。